日期:2015-12-9(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娄底新闻网讯 娄底新化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招标、拍卖以最终报价12万元有偿出让正溪江第四级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这是娄底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历史上的先例,也是湖南省的首家。它意味着娄底水能资源开发步入有偿利用的时代,同时,也标志着水能资源管理方式,从無偿利用开发到有偿利用开发的一大转变。
新化是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试点县。正溪江第四级水电站位于新化县天门乡長峰管区境内,设计装机容量1200千瓦,大坝高33.4米,大坝控制集雨面积54.5平方公里,水头38.0米,蓄水108.0万立方米,有效库容60.0万立方米,为坝后式电站。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约为350万千瓦/时,估算總投资900万元。此次正溪江第四级水电站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出让,是在湖面省水利厅和娄底市水利局的精心指导,新化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湘政办发[2009]41号《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创新水电开发模式所进行的有益探索。(刘诗育 钟江雄/报道 吴娜君/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