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11-7(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你不孝,我要收回房子 >
【案情梗概】
今年78岁的庞老太原本一直靠捡拾垃圾为生,日子过得甚是艰难。2005年时,她位于城北村的住房拆迁,置换了市区某小区80号楼305室、306室及两间车库。年迈的庞老太决定开始颐养天年。2006年8月,她将上述两套住房赠与孙儿管某,并与其约定今后自己的生老病死全由管某负责,荆州哪些羊角风医院比较好且管某不得转卖、抵押上述两处房产,直至庞老太去世。如管某违背约定、不履行赡养义务,庞老太则有权收回房产。
不久,管某的父亲病故。从此,管某及其母亲对庞老太不管不问。2010年,庞老太因脑梗塞中风,生活不能自理。而管某依然无动于衷,拒不承担赡养义务。无奈之下,庞老太的三个女儿将母亲接回家轮流照顾,并支付了庞老太所有的生活及医疗费用。
因不满孙子管某的态度,庞老太的女儿们曾多次上门找其理论,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但管某态度傲慢,不仅将三个姑姑赶出家门,甚至还出手伤人。面对黄冈中西医癫痫医院忤逆不孝的孙儿,庞老太万分伤心。由于306室已被管某售出,庞老太提起诉讼,要求撤销与管某对305室的赠与协议。
【争议焦点】
原告庞老太诉称:我在将两套房产赠与管某时,曾与其约定,我今后的生活费用及生老病死均由管某承担。但管某一直未履行约定的赡养义务。当时,在房屋赠与协议中约定,若管某违背诺言、不履行义务,我有权收回房产。
被告管某辩称:自父亲病故后,我对祖母也尽了赡养义务,曾多次带其去医院治疗,并为其支付医疗费。目前,虽然祖母在女儿家居住,但我愿意随时接她回家,也愿意尽赡养义务。因此,原告的诉求无事实依据,请求驳回。
【法官析案】
经查,2005年4月,原告位于汇龙镇城北村四组的房屋被拆迁,按照产权置换方式,其获得市区某小区两套室及两间车库。2006年8月,原、被告订立赠与协议,约定原告将二处房产赠与被告,被告承担原告所有的生活费用及生老病死。如被告违背诺言、不履行义务,原告有权收回房产。
但被告一直未全面履行赠与协议约定的义务,2010年开始,原告患有脑梗塞等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为赡养问题,曾多次与被告发生争执。目前,原告仍在其女儿家轮流居住生活。
依据上述事实,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销原告庞老太与被告管某订立的原告庞某将市区某小区80号楼305室房屋赠与被告管某的赠与协议。
本报记者 刘吟菊 通讯员 朱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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