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3(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驾驶人随意丢烟头烧到自己的小货车
本网讯(陈远超 记者向婧)近日,一辆满载摩托车的轻型厢式货车行驶在杭瑞高速上,驾驶人随手將烟头丢到窗外,却不料丢进了自己驾驶的小货车车厢内,导致了大火。
当天中午,杭瑞高速大队三中队民警在巡逻湄潭往遵義方向1575KM(杨树坪)处时,发现一辆疑似起火的轻型厢式货车正行驶在前方不远处,该车尾部不时冒出滚滚黑烟,可驾驶人却浑然不知。情况十分紧急,为保障货车驾驶人及路面行车安全,民警一边加快行车速度對其进行追赶,一边通过喊话器责令货车驾驶人靠边停车。
货车刚停稳,一股火苗就从车厢前部的谷草堆里串了出來,并开始逐渐蔓延,如果火势蔓延至货车所载6辆摩托车的油箱,將更加难以控制。民警取出随车所带灭火器,對准车厢着火部位进行猛喷。
并指挥驾驶人,將没有起火燃烧的谷草尽快从车厢内取出。
经过十几分钟的努力,在喷完两个干粉灭火器后,大火终于被完全扑灭。为预防复燃,民警在迅速恢复交通的同时,还从附近村民家中借來两盆冷水,對燃烧部位进行喷洒,直至火灾隐患完全消除。
大火扑灭后,民警询问得知,驾驶人杨某某驾驶该车从遵義市区出发,运载6辆摩托车,前往湄潭。在虾子服务区休息时,点燃了一支香烟,行车途中,顺手將烟头丢掉,也没有检查烟头到底丢到哪里去了。
据民警判断,该烟头应该是顺着“惯性”,被示:高速公路行车,嚴禁向车外抛洒散落物,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同时,责任人也將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