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3-28(原创文章,禁止转载)
新疆乌鲁木齐中小学寒假一律不准补课早开学
44万中小学生20日放寒假
寒假马上到了,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放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
1月7日,自治区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寒假期间,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和提前开学。同时,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学校、幼儿园,不得在假期中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开办补习班和培训班。
自治区教育厅还要求严格控制假期作业总量,确保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各类文、体、艺、科技活动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可在寒假期间将学校的活动资源向学生开放,还可发挥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等校外活动场所的作用,举办丰富多样的校外教育活动。
此外,学校要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长会、给家长写信等途径,引导和支持家长利用假期时间,让孩子亲近自然、融入社会、培养兴趣爱好、提高实践能力。家长要教育学生拒绝进入宗教场所、电子游戏室(动漫城)、歌厅舞厅、社会营业性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增强学生校外活动的监管和安全保障。
根据2010年12月7日颁布实施的《自治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乱补课一经查出,除通报批评外,2年内不得参与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德育达标(示范)校”等的评选;凡有自治区级、地(州、市)、县(市、区)级“德育达标(示范)校”等荣誉称号的由授予部门取消荣誉称号;扣减校长当年奖励性工资。对情节严重者,建议相关部门免去其校长职务。
据了解,乌鲁木齐中小学44.5万中小学生将于1月20日迎来寒假生活,预计2月18日前后开始新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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